|
|||
鉴定服务 |
|||
风险告知:
在我们为您提供服务之前,为了确保您充分了解司法鉴定的风险和后果,特向您发出本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一、司法鉴定的目的和性质 司法鉴定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依法委托从事特定领城专门技术鉴定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中存在的事实、技术问题或者专门知识性问题,并为法律裁决提供鉴定意见。司法鉴定属于专门领域的技术性工作,其结果对案件的裁判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二、司法鉴定的风险 司法鉴定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无法保证鉴定结果百分之百准确,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鉴定数据的不准确性:司法鉴定结果可能会因数据的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存在误差,这可能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2.鉴定方法的限制性;鉴定科学性及方法的适用性受到发展水平、技术手段等因素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鉴定结论可能受到一定的局限性。 3.鉴定过程中的因素干扰:在鉴定过程中,可能受到相关信息的缺失、不完整、虚假等因素的干扰,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4.鉴定结果的可质疑性:鉴定结果可能存在被相关人员或者其他方面质疑的风险,可能需要相关方面进行复核或其他程序进行再次鉴定。
三、司法鉴定后果 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对案件的结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1.对案件胜诉方的影响:如果鉴定结果有利于案件胜诉方,可能会增加对方胜诉的可能性。 2.对案件败诉方的影响:如果鉴定结果有利于案件败诉方,可能会增加自己败诉的可能性。 3.对鉴定报告的使用:司法鉴定报告可能会被当作证据使用或者被法院作为主要依据进行裁判。
四、免责条款 鉴定人及鉴定单位将尽职尽责提供鉴定服务,但不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完全性。若因鉴定结果对案件的判决产生争议或引发其他纠纷,鉴定人及鉴定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
版权所有 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 备案号:滇ICP备00000001号 技术支持:云创网络 |